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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参与感,到时候一分,要给明宛做的事情就不多了。
江平之洗干净手,就把挽起的袖子放下,他从头到尾都不让李明宛干活,还把她当成小孩一样哄着,让她自己出去玩。
李明宛倒是想说什么,可是一看江平之坚定的神情,加上先前的理亏,只好拿着他塞的小零食站在旁边。
等到坐上军用吉普车后,江平之让小肖把车开到镇上,先带李明宛去吃饭。说是镇上,其实物资也贫瘠,也就有每个公社都有的供销社,还有国营的小饭馆,以及邮局之类的,说到底也是荒凉偏僻。
到了小饭馆之后,尽管只有三个人,江平之还是点了五道菜,两荤三素一汤,在这个年代,这个地方,绝对算是大方了。
他招呼小肖多吃一点红烧肉,今天一天,小肖跟着跑不说,还帮忙打扫了卫生,确实辛苦。
后面好像又给了小肖什么,李明宛就不太清楚了。江平之自己一个人在外面呆了这么多年,还能稳步上升,就算有他爹的原因,如果他自己不争气,也很难做到。所以他的为人处事早就锻炼出来了,压根不用李明宛担心。
李明宛和刚穿书饿狠了的那段时间又不一样,她被胡若弗养的很好,虽然家里也很克制,没有顿顿荤腥,但并不是吃不到肉,如此一来,她养成了和现代一样的习惯,不大爱吃肥肉。
可是这个时代不一样,因为常年吃不到荤腥,闻不到油味,所以更喜欢肥肉。
譬如面前的这盘红烧肉,肥而很腻,每块红烧肉上的瘦肉少的可怜,几乎都是肥肉。这也不是人家饭馆敷衍,相较而言,这估计是最受大众喜爱的部位了。
就在李明宛对着素菜努力嚯嚯的时候,碗里突然夹了一块分好的瘦肉。
她顺着筷子向上望去,骨节分明,极为修长的一双大手,手心上还有常年握枪的老茧,没有李明宛的柔软细腻,但是形状却极为好看。
毫无疑问,是江平之。
他拿着公筷,把红烧肉的瘦肉分开,瘦的放在李明宛碗里,肥的就放在自己碗里。他默默做着这些,也不多说什么,在李明宛看过来的时候,才淡淡的说了句,“快点吃。”
一连分了好几块瘦肉,把盘子里瘦肉最多的几块都给捡出来了才停下。
等到三人吃完饭以后,才上了吉普车,朝江平之驻地附近去。
其实可以住在镇上的招待所,可估计是常年没什么人来,招待所的房间都透着一股霉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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